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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發殯葬管理處新聞稿】清明掃墓要防火,追思祭祖可分流 Print
    • 發布日期:113-03-27
    • 資料更新時間:113-03-27 13:59
    • 點閱率:202
    • 發布機關:高雄市政府新聞局
    • 承辦科室或人員:
    • 聯絡資訊:

    【高雄訊】高雄市政府今(113)年訂於3/30、3/31、4/4、4/5、4/6、4/7日(共計6天),啟動清明節掃墓祭祖擴大為民服務。為使祭祖交通順暢,避免車潮擁擠,鼓勵民眾提早分流祭拜,讓返鄉祭祖能一路通暢。 

    市府提醒,掃墓時要記得利用水桶或水袋,確實將餘燼熄滅再離開,以免復燃釀成火災。殯管處也特別加強全市各公墓巡查駐點,並會同消防局及林務局,於林區噴灑阻燃劑;同時在易生火災的美濃區2處公墓增設灑(裝)水設備,以防範公墓火災的發生。

    民政局長閻青智表示,依據市府火災統計分析,本市112年火災案件以「其他(如雜草、垃圾)」類火災最多(占51%),歷年春節前後及清明節前夕因掃墓習俗及久旱未雨等因素,山林、雜草火警件數頻繁。清明時節特別籲請市民,為了保護大家的安全與健康,只要牢記「4不1要」原則:除草「不」用火、菸蒂「不」亂丟、紙錢「不」燃燒、爆竹「不」燃放、垃圾「要」帶走,清明掃墓平安又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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