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項目
經濟部辦理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會展業及貿易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中央)
適用對象
(一)有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
(二)營業項目符合申請須知規定之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會展業及貿易服務業範圍者
(三)2021年4-6月任一月或同期營收減少50%以上
(四)提供員工薪資補貼(以雇用員工薪資4成,最多3個月,每月上限2萬元計算),以及營運資金補貼(以雇用員工人數x1萬元計算,限新申請企業)。
(五)企業不得解散或自行歇業,不裁員、不減薪或減班(配合國家防疫政策除外)。
申辦期限
自110年6月7日至110年8月2日止。
應備文件(證件)
(一)申請書。
(二)營業額衰退5成之證明文件。
(三)全職員工及薪資清冊。
(四)薪資轉帳證明。
(五)存摺影本。
(六)其他證明文件
申請方式
線上申請
(一)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https://csm-subsidy.mittw.org.tw/
(二)會展業及貿易服務業https://subsidy.meettaiwan.com/
紓困金發放方式
撥付至申請事業指定之帳戶
服務電話
(一)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0800-000-257
(二)會展產業:0800-628-988
(三)貿易服務業:0800-62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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