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項目
漁民生活補貼(中央)
適用對象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之漁民生活補貼3萬元
實際從事漁業勞動之漁民生活補貼1萬元
申辦期限
無需另案申請‚新入會者申請期間110年6月7日至110年6月21日
應備文件(證件)
名冊已於漁業署審核中,本年度新增戶倘需補充文件,則以下列為準:
1.申請書。
2.申請人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封面影 本。
3.實際從事漁業勞動證明文件。
申請方式
無需另案申請,資格疑義者另通知補件
紓困金發放方式
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審核後逕撥漁民帳戶
服務電話
海洋局(07)7995678轉1853
興達港區漁會 (07)698-8233
永安區漁會 (07)691-2020
彌陀區漁會 (07)617-7063
梓官區漁會 (07)619-4100
高雄區漁會 (07)841-2491~8
小港區漁會 (07)821-3399
林園區漁會 (07)643-2763
相關連結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https://www.coa.gov.tw/COVID_19/index.php?theme=ws&id=251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