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項目
勞工紓困貸款(中央)
適用對象
受疫情影響之本國籍,年滿20歲勞工,108年或109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在50萬元以下
1.參加勞工保險者
2.未參加勞工保險者,可提出工作事實證明(如工作收入資料)
申辦期限
110年6月19日凌晨0時起暫緩受理
6月19日前送件,符合資格者皆可核貸。
應備文件(證件)
1. 疫情期間,請洽銀行,採線上申辦或線上預約方式辦理
2. 申請人填寫申請書、聲明書、檢附證件向銀行申請,由銀行依授信規定審核
申請方式
(1) 線上(部分銀行提供線上申請,請參考連結):https://www.mol.gov.tw/media/9623419/4-2%E9%8A%80%E8%A1%8C%E8%B3%87%E6%96%99.pdf
(2)臨櫃:參閱各受理辦理勞工紓困貸款銀行資料
(3)郵寄:參閱各受理辦理勞工紓困貸款銀行資料
紓困金發放方式
1. 每人最高貸款10萬元
2. 利率1.845%、貸款3年
3. 貸款資金由銀行提供;信用保證基金提供10成信用保證
4. 經銀行核貸者,勞動部補貼第1年利息
5. 第1年第1到6個月為寬限期,免繳納本金,第7到第12個月攤還本金
6. 第2年起按月攤還本金及利息
服務電話
各承貸銀行、1955
相關連結
勞動部防疫相關勞動權益與協助措施「疫情紓困」
· https://www.mol.gov.tw/topic/44761/48532/?roleL1=48551&roleL2=48563
· 勞動部「疫情紓困」承貸銀行名單
· https://www.mol.gov.tw/media/9623420/4-1聯絡資料.pdf
· 各受理辦理勞工紓困貸款銀行資料
· https://www.mol.gov.tw/media/9623419/4-2銀行資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