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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娛樂設備數量變動記得申請調整娛樂稅稅額 Print
    • 發布日期:114-06-16~114-12-31
    • 資料更新時間:114-06-16 11:38
    • 點閱率:175
    • 發布機關: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 承辦科室或人員:胡先生
    • 聯絡資訊:07-7410141分機251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依娛樂稅法第7條規定,凡經常提供依本法規定應徵收娛樂稅之營業者,於開業、遷移、改業、變更、改組、合併、轉讓及歇業時,均應於事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之手續。

    稅捐處進一步提醒,隨著暑假將至各類娛樂活動熱絡展開,包括機動遊藝、電子遊戲場、卡拉OK、資訊休閒業、電動搖搖馬、具娛樂性之選物販賣機等具有娛樂性之設施,若有增減設備數量或變動營業項目,請務必主動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以利正確核定娛樂稅課稅額,避免因漏報、錯報而產生補稅或裁罰風險。

    民眾如有任何娛樂稅問題,歡迎來電洽詢免費服務電話 0800-726-969,將由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本文章同意非營利行為之轉載,轉載時不得編輯、調整、增刪、加註、改寫或以其他方式變更本文章內容,並註明供稿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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