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項目
動產質借所質借利率調降及展延繳息(高雄市加碼)
適用對象
確診或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之質借民眾,提供110年5月1日至8月31日質借利息減收50%;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繳息或取贖之質借民眾,提供110年5月1日至7月12日放寬展延繳息次數。(視疫情影響授權本局再予延長)
申辦期限
110年12月31日前
應備文件(證件)
確診或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證明文件
申請方式
(1) 電話申請:
① 可直接電話申請展延繳息,若未辦理展延,動產質借所亦直接給予4個月展延繳息期間。
② 以電話申請減收利息,並以簡訊或通訊軟體傳送確診或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證明文件。
(2) 郵寄:高雄市鹽埕區新興街40號。
(3) 臨櫃:利息減收得檢具確診或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證明文件至動產質借所服務櫃台辦理。
減免方式
(1)110年5月1日至8月31日質借利息減收50%
(2)110年5月1日至7月12日提供展延繳息4個月。
(視疫情影響授權財政局再予延長)。
服務電話
動產質借所(07)551-3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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