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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懷弱勢加發生活補助
    列印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       

    紓困項目

    防疫期間行政院關懷弱勢加發生活補助(中央)

    適用對象

    110年5月至7月領有以下津貼補助者:

    一、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二、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三、 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四、 弱勢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五、 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

    六、 低收入戶就學生活補助

    七、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含孫子女)生活津貼或子女(含孫子女)教育補助

    八、 低收及中低收之18歲(含)以下未領取前列各項補助者。

    申辦期限

    民眾免申請

    應備文件(證件)

    申請方式

    免申請,由中央主動查調符合資格者逕撥民眾指定帳戶。

    紓困金發放方式

    5月符合者,一次撥發6月至8月共4,500元紓困金(1500元*3個月);
    6月符合者,一次撥發7月至8月共3,000元紓困金(1500元*2個月);
    7月符合者,撥發8月1,500元紓困金;
    均直接撥入帳戶。

    服務電話

    社會局07-3368333#3374

    相關連結

    https://covid19.mohw.gov.tw/ch/cp-5188-61207-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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