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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徵漁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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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       

    紓困項目

    減徵漁港管理費(漁港基本設施使用管理費)(高雄市加碼)

    適用對象

    漁船以外船舶(帆船、遊艇、工作船)之所有權人

    申辦期限

    無需申辦,主動減徵。

    興達漁港工作船於110年3月22日起,由每日每船噸12元調降為4元。海上遊樂船舶於109年6月15日由每日每船噸20元調降為10元,本市轄各漁港(興達漁港除外)工作船由每日每船噸12元調降為6元,至本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第一級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設結束次月止。

    應備文件(證件)

    海洋局主動辦理,無須檢附

    申請方式

    主動減徵,無需申請

    減免方式

    逕予減免

    服務電話

    海洋局07-7995678*1843

    相關連結

    https://kcmb.kcg.gov.tw/cp.aspx?n=83F7BD0962F298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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