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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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辦理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員工薪資及營運成本補貼,依110年4月30日在保且投保薪資須達基本工資以上之員工人數每人補貼4萬元計算將補助金額給業者(一次性補貼)(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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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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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營業中之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且申請日前最近3個月任1月之客房住用率較108年同期衰退比率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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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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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5月1日至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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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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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書。
(二)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或旅館業登記證影本。
(三)切結書。
(四)領據。
(五)指定匯款帳戶存摺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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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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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網路方式申請https://travelagency.tbro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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紓困金發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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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匯款給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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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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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專線:0800-211734、(02) 234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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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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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https://theme.taiwan.net.tw/tb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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