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項目
110年度青年創業補助彈性措施方案(高雄市加碼)
適用對象
110年度青年創業補助核定廠商
申辦期限
110年6月起
應備文件(證件)
1. 申請提前請領:請領相關文件
2. 申請計畫延長:計畫變更申請書
3. 申請停業保留資格:計畫變更申請書、核准停業公文
申請方式
1.臨櫃:青年局資源整合科
2.郵寄:青年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2樓)
紓困金發放方式
1.補助請領可提前:
(1)租金及裝修補助款請領時間不需待計畫期間結束,即可分批提前請領。
(2)第1次請領時間:110年6月起;第2次請領時間:計畫期滿。
2.計畫期間可延長:補助計畫原規定最長6個月,可申請延長計畫執行期間至110年12月底。
3.停業可保留:110年底前辦理停業之青創事業,補助資格不撤銷。
服務電話
青年局07-7995678 #2366 #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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