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項目
文化部積極性藝文紓困計畫補助 (中央)
適用對象
藝文創作、展演或相關事業團體且於我國設立登記立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非法人團體及商號(如個人工作室)
申辦期限
自110年8月16日至110年9月22日止
應備文件(證件)
1.申請計畫書
2.負責人之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或其他身分證明(影本)
3.立案或登記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4.其他經文化部指定之文件(必要時由文化部公告)
文化部積極性藝文紓困計畫補助須知專區(含作業須知、申請表、常見問題QA、諮詢窗口)
https://www.moc.gov.tw/webarticle_135514.html
申請方式
線上申請https://reurl.cc/En0n0n
(自8月16日上午9點起開放線上申請)
補助項目
1.補助項目包含創作及製作費、策展及展覽執行費、行銷推廣費、場地及設備租借費、排練及演出費、線上或串流平臺上架服務費用(攝錄影、票務處理行政費、網路傳輸費)、防疫相關支出(快篩、PCR檢測、防疫用品)、補助訓練津貼、講師費等。
2.每一事業或團體以補助一個計畫為原則,最高補助250萬元
服務電話
02-8979-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