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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性藝文紓困計畫補助
    列印

    紓困項目

    文化部積極性藝文紓困計畫補助 (中央)

    適用對象

    藝文創作、展演或相關事業團體且於我國設立登記立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非法人團體及商號(如個人工作室)

    申辦期限

    自110年8月16日至110年9月22日止

    應備文件(證件)

    1.申請計畫書

    2.負責人之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或其他身分證明(影本)

    3.立案或登記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4.其他經文化部指定之文件(必要時由文化部公告)

    文化部積極性藝文紓困計畫補助須知專區(含作業須知、申請表、常見問題QA、諮詢窗口)

    https://www.moc.gov.tw/webarticle_135514.html

    申請方式

    線上申請https://reurl.cc/En0n0n

    (自8月16日上午9點起開放線上申請)

    補助項目

    1.補助項目包含創作及製作費、策展及展覽執行費、行銷推廣費、場地及設備租借費、排練及演出費、線上或串流平臺上架服務費用(攝錄影、票務處理行政費、網路傳輸費)、防疫相關支出(快篩、PCR檢測、防疫用品)、補助訓練津貼、講師費等。

    2.每一事業或團體以補助一個計畫為原則,最高補助250萬元

    服務電話

    02-897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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