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項目
照顧服務單位紓困措施-保母(中央)
適用對象
符合收入減少達50%或停業情形之一
申辦期限
110年6月7日起
應備文件(證件)
1.申請表
2.自結收入減少財務報表
3.撥款金融機構帳號影本
詳細應備文件請至衛生福利部官網紓困專區下載https://covid19.mohw.gov.tw/ch/cp-5193-61208-205.html
申請方式
採申請制(請上衛生福利部官網紓困專區https://COVID19.sfaa.gov.tw,6月15日起開放)
紓困金發放方式
110年4月30日前持續服務,每人補貼3萬元,給予一次性補貼
服務電話
1957福利諮詢專線、社會局07-3368333#3379、3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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