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項目
從事按摩工作之視障者補助(中央)
適用對象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之視覺功能障礙者,從事按摩或理療按摩工作,且符合下列各款情形者:
1.110年5月19日已於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
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有實際從事工作之事實者,不在此限。
2.取得按摩技術士證或按摩執業許可證。
3.未受一定雇主僱用。
申辦期限
110年6月4日-7月1日
應備文件(證件)
1.申請書、按摩技術士證、存摺封面影本
2.申請書表單連結
https://bit.ly/3wVmdmW
申請方式
1.曾於109年領取本計畫之補貼者,無須提出申請,直接審核。
2.以郵寄、電子郵件或親送工作所在地之勞工局(處)
紓困金發放方式
銀行匯款;每人每月新臺幣1.5萬元,一次發給3個月,共4.5萬元
服務電話
0800-777-888
相關連結
勞動部紓困專區:
https://reurl.cc/Gmd3M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