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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年租金補貼隨到隨辦 申請方式便民多元 舊戶帶入免再申請 Print
    • 發布日期:115-02-14
    • 資料更新時間:115-02-14 09:27
    • 發布機關: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承辦科室或人員:住宅發展處 ~ 郭柏宏處長
    • 聯絡資訊:3368333分機2670

    為減輕租屋民眾生活負擔,自111年起開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全國申辦受理件數超過75萬戶,今(115)年度持續推動租金補貼專案,為符合資格的租屋族群提供租金補助,以減輕租金負擔、提升生活品質。

    高市府都發局長吳文彥表示,300億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自開辦以來,由於資格放寬及加碼補貼,統計至114年底高雄市已有12萬餘戶提出申請。該專案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今年受理至12月31日止,只要申請且符合資格者,將全部滿足,沒有戶數之限制,已申請之舊戶民眾不用擔心,將直接帶入審查不用再重新申請,惟租約如已到期仍需提供新租約予地方政府辦理審查,以免影響後續撥款。

    都發局表示,為持續提供青年婚育家庭更多租屋協助,期望透過住宅政策減輕育兒負擔,創造青年安居的婚育環境,115年起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提高加碼額度及放寬所得標準,針對婚育族群由最低生活費3倍放寬至3.5倍(115年度為5萬6,140元),只要於115年起登記結婚之家庭,新婚加碼提高1.5倍,另針對115年起有新生兒之家庭,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提高2倍、2名子女2.5倍、3名子女3倍,逾3名者,每增生育1名子女,補貼金額加碼0.5倍,以此類推,以因應少子女化現象及提高國人生育意願。

    此外,都發局提醒為落實租金補貼資源運用效益,內政部於115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增訂多項新規定,包含「持有逾40平方公尺之共有住宅者」,將不再符合申請租金補貼資格,以確保補貼能更精準地協助真正有居住需求的租屋族群。以及新申請戶承租房屋必須是「合法住宅」才能申請補貼,過去常見的頂樓加蓋、違建或無保存登記建物將不再適用,新制目的為鼓勵民眾承租合法房屋,保障居住安全與租屋品質,提醒租屋族在挑選房屋時務必確認房屋合法性,以免屆時無法申請補貼。

    現場申請請於受理期間之上班時間至苓雅區凱旋青樹社會住宅一樓住宅補貼服務辦公室(苓雅區凱旋一路160號1樓)洽辦;中央300億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網址: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house300e/;另郵寄申請書表可就近到各區公所索取,或直接到申請網站下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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