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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賞月更環保 高市公園禁烤肉、放煙火 違者最高罰6千元 Print
    • 發布日期:115-09-21
    • 資料更新時間:115-09-21 10:33
    • 發布機關: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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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節連假將至,不少民眾規劃前往公園賞月、與親友團聚。工務局公園處提醒,為維護公園環境整潔及公共安全,高雄市轄內各公園全面禁止烤肉及燃放煙火,違反規定且經勸導仍不改善者,將依《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20條規定,處以新臺幣1,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公園處指出,中秋節是民眾闔家賞月的重要節日,許多人習慣到公園享受戶外休憩時光,但烤肉及施放煙火不僅容易造成環境髒亂,也可能衍生火災、燙傷等公共安全風險。為維護公園品質,並減少空氣污染及碳排放對環境的影響,市府持續推動「純賞月、不烤肉、不施放煙火」的綠色中秋理念,鼓勵民眾以更環保的方式歡度佳節。

    公園處呼籲,歡慶中秋之餘,也請共同遵守公園使用規範,維護公共空間環境與安全秩序。市府將加強巡查及宣導,對於違規行為依法開罰,期盼市民朋友攜手愛護公園環境,在皎潔月光下共享舒適優質的休憩空間,共度平安愉快的中秋佳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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