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訊】全國性公民投票即將於8月23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舉行投票,高雄市選舉委員會提醒市民大眾,除了要記得攜帶投票三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外,在投票過程也要留心避免觸法行為,才能順利便捷的完成投票:
一、投票所外: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不可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亦應避免在此範圍內逗留或活動,以免影響投票秩序。
二、投票所入口:手機或具攝影功能器材應先放置於投票所外的手機置放籃,如要攜入投票所,應先行關閉電源。
三、投票所內:不可穿著佩戴具有公民投票相關文字、符號或圖像之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也不能有其他不正當行為。
四、圈票處:公投票應維持完整,如果蓋錯或弄髒,仍應投入票匭,千萬不能撕掉,以免受處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此外,也不能為了紀念或各種原因,而將手機開機拍攝自己或他人的公投票,以免涉及亮票罪或妨害投票秘密罪。
五、投票處:在任何情況下,公投票都必須投入票匭,而不能攜出投票所,違者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高市選委會另外提醒,儘管這次高雄市沒有罷免案投票,市民大眾仍不可在投票日透過網路或相關媒介,對其他市縣的罷免案進行宣傳或散布民調資訊,違者仍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及罰則的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