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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維護民眾停車權益!春節期間交通局加強取締觀光景點攬客違法 經營停車場 Print
    • 發布日期:113-02-15
    • 資料更新時間:113-02-15 17:49
    • 點閱率:318
    • 發布機關: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 承辦科室或人員:停車工程科
    • 聯絡資訊:2299825*326

    【高雄訊】因應春節連續假期高雄觀光景點車潮及停車需求大幅增加,交通局於春節期間邀集警察單位聯合稽查違法招攬車輛情形,並將針對違反停車場法之違法停車場私自攬客行為進行查處作業,以確保民眾停車權益。

    交通局局長張淑娟指出,近日接獲反映本市觀光景點如旗津老街周邊有民眾私自攬客至違法經營停車場停放,甚至發生在車道上任意攬客及隔著車陣與駕駛隔空喊價之情事,這些都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相關規定。

    為維護道路整體車流運行安全及遏阻攬客停車亂象,交通局於春節期間除加強取締違規經營停車場外,亦邀集警察單位聯合稽查違規招攬車輛情形。

    交通局說明,經營停車場必須依停車場法向交通局申請核准經營停車場登記證,才可以對外收費營業,合法停車場的場地設備、收費及管理均有法規規範,車主停在合法經營的停車場內也較有保障。

    而非法停車場地的停車空間及收費費率紊亂,對於車主消費者完全沒有保障,因此呼籲車主把車輛停放在合法停車場,以保障自身權益,另對於違法停車場交通局亦會進行裁處作業並限期改善。

    • 相關圖片
      1. 宣導車輛停放合法停車場1.jpg
      2. 宣導車輛停放合法停車場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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