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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79豪雨房屋稅減免標準 Print
    • 發布日期:108-07-31
    • 資料更新時間:108-07-31 14:36
    • 點閱率:270
    • 發布機關: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 聯絡人:陳英鎮
    • 聯絡資訊:07-7410141#215

    稅捐處表示,這次大豪雨導致部分房屋毀損、淹水受災,若房屋毀損面積達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房屋稅免徵;毀損面積達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此外,房屋淹水受災,以實際淹水日為準,每30日淹水樓層免徵1個月,不足30日者以30日計。

    稅捐處進一步說明,考量0719豪雨造成部分地區受災,災民亟需重建家園並處理相關善後事宜,基於愛心辦稅及便民服務,該處除主動勘災並協助民眾辦理稅捐減免外,將逕依社會局、區公所等相關機關通報、出具之清冊或證明文件主動辦理房屋稅減免,此外,納稅義務人也可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稅捐處申辦。如有相關疑問,可撥該處服務電話07-741014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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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719豪雨房屋-01 (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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