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及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燕巢區新厝巷28弄開闢工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 見。 二、時間:民國113年4月22日上午10時00分。 三、地點:高雄市燕巢區公所2樓會議室〈高雄市燕巢區中安路1號〉 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 開公聽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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