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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市稅納保官與民有約 提供稅務諮詢協助 Print
    • 發布日期:113-04-16~113-05-27
    • 資料更新時間:113-04-16 13:36
    • 點閱率:40
    • 發布機關: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 承辦科室或人員:賴小姐
    • 聯絡資訊:7410141*501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為宣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促進與民眾互動機會,將辦理4場「納保官與民有約」活動,方便民眾洽詢稅務方面疑義與問題。

    稅捐處表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自106年12月28日施行以來,該處遴選稅務專業與實務經驗豐富的同仁擔任納保官,積極為徵納雙方搭建溝通協調橋樑,至今已辦理近500件稅捐爭議及申訴陳情等納保事項申請案件,有效運用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守護納稅者租稅權益並達成疏減訟源目的。

    今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至4月30日開徵,房屋稅於5月1日至5月31日開徵,該處納保官將至所屬分處現場解答課稅疑義及受理納保事項申請,歡迎民眾多加利用。詳細時間與地點如下:

    1. 113年4月25日,上午9點至11點,前鎮分處。
    2. 113年5月2日,下午2點30分至4點30分,楠梓分處。
    3. 113年5月3日,下午2點30分至4點30分,左營分處。
    4. 113年5月27日,下午2點30分至4點30分,旗山分處。

    高市稅處進一步說明,該處網站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有詳盡的宣導資料及案例可供參考;無法參與納保官與民有約活動的民眾,可以利用「稅務ONE視通」服務與納保官視訊互動,或線上填寫納稅者權利保護信箱,納保官將儘速協助處理。

    本文章同意非營利行為之轉載,轉載時不得編輯、調整、增刪、加註、改寫或以其他方式變更本文章內容,並註明供稿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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