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訊】針對高爾夫自救會北上陳情,高雄市政府工務局表示,前業者財團法人高雄高爾夫俱樂部承租60公頃市有公園用地,長期在水質水源保護區使用包括禁藥「毒絲本」在內的劇毒農藥,且遲未施作水保設施,危害市民安全。該財團法人去(113)年11月30日宣布放棄經營並將土地返還市府,會員卻成立自救會,在市有土地無照營業。近日市府進場施作兩座滯洪池,將球場轉型為兼顧滯洪及休憩功能的綠地。對於自救會罔顧市民安全,市府表達嚴正譴責。
市府表示,財團法人高雄高爾夫俱樂部向市府租用公園用地,在83年取得政府核發球場開放許可證,經營高爾夫球場,但業者已在114年1月具狀向法院陳明從113年11月30日起不再使用球場土地,並現況返還給市府。市府與財團法人之間的租約爭議自此已經終結。對於自救會無理要求市府,應循民事訴訟途徑解決返還土地及場內樹木植栽產權等糾紛云云,市府強調,市府租約簽訂對象為財團法人,並非該自救會所屬的人民團體。
市府表示,自救會員如果對會員證等財產歸屬有所主張,屬於會員團體和前經營者也就是財團法人高爾夫球俱樂部的私權爭執,與市府無涉。市府認為,自救會相關歪曲事實及法律之言論,乃欲借冗長民事訴訟程序,遂行其染指市有土地之圖謀。
市府強調,自救會於法於理都站不住腳,相關伎倆也不會得逞。身為土地所有權人,市府有絕對之權利可以自由管理及處分該土地,包括進場施工滯洪池,確保下游居民安全,以及回歸土地用途,提供市民休憩使用。
針對自救會訛稱,市府單行法規對水源保護區從事農業或園藝可使用農藥,為何同屬水源區且「性質類似」的高爾夫球場卻不能使用農藥?對此市府駁斥,自救會的說法歪曲事實,並自打嘴巴。市府表示,飲用水管理條例規定,任何人不可在水質水源保護區從事施放農藥等汙染水源之行為,市府去年8月在球場查獲禁用於水源保護區的農藥22種474罐,其中包括俗稱「毒絲本」的禁藥陶斯松等,對球場處以重罰。報載去年11月21日,該自救會赴高雄地檢署控告財團法人高爾夫俱樂部理事長陳建甫、總經理劉厚鵬等人「妨害公眾飲水罪」。當時自救會稱「農藥是有毒物質,本來就不該在水源保護區使用,如果球場確實有如此行為,就要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此案地檢署已受理偵辦中,不解為何自救會現又改口農藥可以合法?
另自救會指稱,高爾夫球場60年來只有去(113)年發生罕見暴雨造成災情。市府施工滯洪池將「無洪可滯」云云。 對此水利局駁斥,極端氣候與強降雨現已成為常態,球場位於山坡地,地勢由西向東傾斜,暴雨最大逕流達18.78立方公尺/秒, 113年多次發生豪雨導逕流集中、排水壓力遽增等危急情況。市府屢次要求改善,球場都置之不理,依違反水土保持法移送法辦。自救會稱「無洪可滯」云云,更突顯其罔顧公益、只圖己利之心態。
水利局表示,澄清湖球場下游的鳥松區本館路、鳳山赤山地區、三民區本和里周邊等,每遇暴雨容易發生淹水,市府近日在球場地勢較低的10號球道蓄水池及練習場區,施作兩座總滯洪容量達3.7萬噸,同步清理去年颱風後堆置的倒榻雜木樹枝、垃圾及廢棄屋舍,可有效減低下游地區的防洪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