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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積極保障大林蒲居民權益 高市府:確保遷村不增加負擔 Print
    • 發布日期:113-05-10
    • 資料更新時間:113-05-10 17:30
    • 點閱率:161
    • 發布機關: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承辦科室或人員:王屯電 副局長
    • 聯絡資訊:3368333分機2632

    有關今(10)日上午議會總質詢,議員提出恐造成遷村負債,對此都發局強調,農業區協議價購時會依當時價格做最後一次鑑價,保障居民的財產權與居住生活權,讓居民不負債遷村。

    都發局也強調,桃園航空城與大林蒲遷村的補償及安置方案式不同,航空城大部分為農地,且透過「區段徵收」取得土地,大林蒲則是私有住商土地一坪換一坪,不計較大林蒲與安置區兩地的地價差異。安置區土地市價現在至少約每坪40萬元,已是大林蒲土地市價3倍以上,且未來會再增值,總體條件大林蒲遷村會比航空城更優。

    在建物補償方面,大林蒲無論房屋新舊、合法與否均以全新重建價格補償,補償單價也在去年洽詢六大公會重新評定,待實際遷村時將會再按物價指數調整,足夠蓋回原建坪、原材質的建築物。而建物補償還必須兼顧公平性,例如原先為鐵皮房屋,遷村後想蓋RC或鋼構,或者有擴建的需要者,雖然需要負擔工程款項,但市府已請高雄銀行提供優惠貸款協助。

    農地補償價格方面,經過市府極力向中央爭取,農業區、公保地也將以市價1.4倍優惠條件補償,較一般公共工程以市價補償高出許多,其中農業區還可以選擇與高坪特定區的住宅區跨區段徵收,選擇分回住宅區。此外,農地價格是民國110年調查,待未來遷村時,會再以當時的市價重新調查估算。

    對於議員所提,7.5坪以下土地只能以每坪14.7萬賤價賣給政府,市府是在對民眾趁火打劫一事,高市府都發局嚴正澄清,依照遷村安置計畫書,私有住、商土地7.5坪以上,可以增購到15坪;7.5坪以下,除了現金方案外,地主如堅持要換地,也可以選擇土地方案,若地主同時有房屋且補償金總額達150萬,也可選擇房屋方案,並非如議員所述。

    此外,議員建議將鳳鳴里17鄰納入遷村,都發局表示,經濟部已明確表達,該區並非遷村範圍,因此住戶不會因為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需要配合遷移,但該鄰住戶若想遷移,可以比照遷村範圍無地無屋者申請社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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